个人读后感

个人读后感(合集15篇)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个人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个人读后感1当你听见三个人一双眼睛你一定非常的惊讶,我们平时都是一个人一双眼睛,而这里三个人才一双眼睛,这让我也十分的惊讶我觉得太不好了,可是我看见的是他们非常的乐观,他们乐观的面对了这个生活,他们没有觉得自己不如人家什么,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这一个故事吧!故事叫《三个人一双眼睛》。
这一个家里的三个人有一双眼睛,他们家里的两个父母都是盲人,而只有一个八九来岁的小男孩是可以看见外面的世界的,可是小男孩没有因为自己的爸爸和妈妈都是盲人,而感到不敢面对这一个世界,而小男孩还带着自己的爸爸妈妈来熙熙攘攘的百货大楼。
我觉得这一个世界从来都没有这么美好过,我认为我们应该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我觉得这三个人的一双眼睛这样干什么事情都一定十分得困难,可是他们一家还有笑留在脸上,爸爸妈妈难道不因为自己是盲人而感到不乐观,可是与其相反他们是开开心心的。
我觉得这一个世界出来都没有这么感动过,我认为我们应该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我觉的这三个人的一双眼睛这样他们干什么事情不都有人嘲笑他们吗?可是她们还是笑留在脸上,我觉得那一个小男孩太让我感到了,他就自己的父母不离不弃,而且细心的照顾。
我觉得我从来都没有这么感动过,我为小男孩的父母看不见这绚丽多彩的世界而哭,为小男孩的行为担负起了一个家庭的责任,你好好想想,你看他的爸爸妈妈看不见不就是什么东西都看不见,就相当于他们什么事情也不可以干了,这不相当于小男孩帮自己的爸爸和妈妈呀!
我觉得以后我要努力学习,虽然我不可能向那一个小男孩一样照顾自己的爸爸妈妈但是我会尽力的帮自己的爸爸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也做自己爸爸妈妈的小帮手,我也应该好好的去照顾自己的父母。
我要学习小男孩的对父母关心!
个人读后感2一个人的朝圣给我印象深刻,没想到还有第二部。蛮好。
作者用奎妮的视角来写这本书,开始我以为不好看,中间也想过弃文。但是联想看第一本的感受,我坚持看完了。而看完后回头去思考的时候,才发觉这本书的美好所在。
奎妮爱的真的卑微呀。哈罗德不是多么厉害的人物,只是啤酒厂一个普通员工。她自始至终都没有对他说出她的爱。然而他的儿子戴维和老婆一眼就洞察了她的秘密。
戴维的死,其实是必然的悲剧。奎妮做出了努力,去帮助过他。然而戴维依旧因为抑郁,最后自杀在家里的花园里。
奎妮为了帮哈罗德保住工作辞职。最后在海边悬崖峭壁上定居,并且精心创作了一个美丽的花园。花园里种着花朵,还有象征哈罗德和戴维等人的木头人。有石头贝壳做的院墙,有海藻贝壳做的装饰等等。
奎妮得了癌症,用最后生命有限的时间给哈罗德写信,对于一个连进食都困难的人来说这种近乎自虐的写信就像一种生命的燃烧。她娓娓道来那些哈罗德不知道的关于戴维的事情,她祈求着实际上不存在也不需要的原谅。
这种卑微的爱,让人动容。
在垂垂老矣之时,在每一天几乎都有身边的病人离开之时,她勇敢的坚定的活着等待着。这大概也是一种朝圣吧。
不知道为什么,看这本书,我没有掉眼泪。不是因为这本书不感人,也许是因为这本书里的人物太坚强。坚强到让人心疼却不悲伤。
奎妮的爱是卑微的,但是也是伟大的。其伟大在于,她仅仅是爱着,没有任何索取,不求任何回报。而戴维,那个聪明的孩子,一直在索取却没有付出。对立的极端,反差的残酷。
奎妮的离开是必然的。因为她注定是不属于这样一个平凡的哈罗德。可以说哈罗德配不上这样的奎妮。她是一个悲惨的女人,经历了感情的失败,然而她勇敢的去爱,哪怕这份爱只属于她自己。
对于奎妮的爱,开始我是不屑一顾的。默默单恋一个普通的已婚老男人哈罗德,好像挺没出息的。看完整本书后,我才觉得奎妮的爱让人敬佩。因为卑微到尘埃里的爱,被她小心翼翼的藏着,这份守口如瓶就让人心生敬佩。最后的奎妮终于活着等到了哈罗德,了不起。
个人读后感3无端的恶意,小孩的恶意,被忽视的校园恶意,施害者长大后可能还是会是普通白领,或者令人憎恶的一类人,对于被害者,不管情节严重与否,或许都是不可磨灭的伤痛。
看到这种恶意满满的一本书,很难受,可是没办法阻止别人产生这种想法,日高的阳光积极不记仇依旧不能感化经常受自己帮助的童年同学,不能说是朋友,那不过是善良的日高一厢情愿而已。
面对冷酷的社会,大部分的我们能做的是什么?不让自己沦为作恶的一份子,尽可能地去帮助弱小,还有很重要的是保护自己。没有过多的情绪宣泄不是冷血,只是长大了…
恰好今天同学说她听到亲戚有人逝去没有悲痛的感觉,问她是不是已经变得冷血了,我也时常有这种感觉,我解释。
1、除了最亲近的身边人才会伤心欲绝,大部分人都是感觉惋惜,难受而已。
2、很多事情是无法感同身受的,我们能做的只是尽可能地去贴近当事人的心情,能做的只是更好地面对将来,例如对逝去的家人更好。
3、长大之后发现,悲剧不是一两件,而是常事,而自己的情绪就这么多,不可能像林黛玉那般,时常处于一种极端的情绪状态中,平静才是常态。
4、面对这种事情,我们能做的不就是对留下来的人更好?或者不让自己的身边的人发生这样的事情?这不叫冷血吧,只不过可能是认清了现实,积极的面对吧!
最后,感觉被征收智商税,自己曾经看过,猜测剧情,猜对了一半,另一半错得离谱,所以我应该是没看过的,不然怎么会作者想让我信啥我就信啥?猜测的结果就像第一次看。
我就是恨你,明明你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明明你是那么善良,明明你知道我猥琐的过去还帮我保密,明明你一直在帮我实现理想。可是我就是恨你。我恨你抢先实现了我的理想,我恨你优越的生活,我恨当初我如此不屑的你如今有了光明的前途,我也恨我自己的懦弱,我恨我自己运气不够才能不够,我恨我自己还没来得及成功就得了癌症。我把对我自己的恨一并给你,全部用来恨你。这样的恶意,让人不寒而栗。
个人读后感4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的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合上书本许久,我仿佛才从哈罗德的世界里走出来。退休后的哈罗德,工作上,他没有取得多么令人瞩目的成就。生活里,和妻子近二十多年虽在同一个屋檐下,却如同两个世界。他的一个人的朝圣之行看似来自于一封意外的来信,其实不如说是他内心对自己这么多年来任岁月蹉跎,一成不变生活的不满。
草木一秋,人生一世,弹指一挥间,或许恍然才发现已经步入了老年,时间飞一样的流逝已经让人感到害怕,而更加让我们诚惶诚恐的或许就 ……此处隐藏5995个字……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之后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齐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个人读后感13这是我读雪漠的第一本书,也是第一次相遇,竟然震撼了我的心灵,陌生而熟悉的感觉,陌生是如此圣洁的一块圣地,熟悉是能看到那么多熟悉的人和事,许多的方言和我们的方言如此相像,用文字表达出来竟然是那么地亲切。从没有想到会遇到这样的一本书,朴实无华的语言,甚至有些文字苍白却深深地打动了我,触动灵魂,让我久久不能平息,我来自何处,将归于何处。从出生到结束这一生我是怎么过得,以前怎么样,现在怎么样,将来会是什么样子,我幸福吗,我身边的人幸福吗,谁幸福着我的幸福,谁痛苦着我的痛苦,只有父母对我们付出的最多,我们回报的最少,把回报给了孩子。有言道:“娘老的心在儿女上,儿女的心在石头上”。这是大多数父辈人的写照。
文中所讲的西部故事,对我并不陌生,甚至有似曾相识之感。记忆里面的人物,随着时间的流逝,已渐渐淡出我的脑海,就连一缕缕的记忆都快要消失了,那是一种随意的消失,没有刻意去怎么想。这本书让我再次想起过往,若隐若现的西部地貌,风土人情,让我感觉到了危机,以前我总是在想让文字留住我对奶奶的记忆,对于跨越差不多一个世纪的老人,我想留住对她的记忆很难,更不要说留住她口中的那个旧时代,在那个年代里生活的人们的疾苦,喜怒哀乐,寂静的空灵中传来振耳发聩的警世之言,一遍又一遍撞着我的耳轮。雪漠老师用他的信仰追随着西部文化的身影,努力地去抓住一些。
我不知道我能做些什么,老实憨厚的西部父老,瞬息万变的现代生活撞击着我们这一代人的思想,我们有信仰吗?我们的信仰是什么?谁能安抚我们狂躁不安的心,谁能让我们安静下来?谁还能让我们去敲一敲灵魂的大门?相信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块圣洁的心灵净土,但是我不知道还有人多少人能去拂去她上面的尘埃。
个人读后感14没办法,这就是一个外向的社会,需要展示自己表达自己证明自己。光说不用在意别人的评价,不要理会别人的眼光,但人毕竟是社会动物,得要多么彪悍的内心才扛得住外界的七七八八。所以,揣着一套内向的脑袋嘴巴心脏行走在这个如此open的世界,强装淡定的外表下总是难免心绪跌荡心率不齐:我怎么办,越来越孤僻笨拙不合群?哪怕偶尔被打击坏了,扯嗓子反抗:内向肿么了!谁说一定要外向?!也会在人家的一片默默的笑而不语中沦为给自己残障特质找借口的没出息行为。
我原想这本无论从书名还是封面都透着一股文艺之风的小书,会不会也是内向人群自我开解的自娱自乐。还好,它不是。我貌似第一次开始正八经地审视自己这个偶尔自鸣得意、偶尔为之恼火却又始终改变不了的性格,也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很多次聚会上,跟着边的、不着边的朋友同学们热络亲密、话题不断,散了以后回家路上自己一个人沮丧得想撞墙,仿佛刚被从一架负能量辐射器中释放出来。现在想来,大概是因为刚刚那几个小时里,所呈现的都不是我自己。我也从没意识到,当置身一个我假设“必须外向”的环境中时,似乎不自觉地就会将自己调节到另一种方式。所谓的“适应”。
但这种适应的结果是我越来越强烈的不适应。那么是这个“外向假设”有误?对自己的了解还不够?还是我对内向外向的划分和对立分类本来就过于片面?
作者是个心理学家,也是个很好玩的内向女性,她用另一种方法告诉了我答案。奇异的是,当作者完全接纳了自己的内向,不再为之不安、为之道歉,任性地安享在一个人的世界时(丢下丈夫,自己跑去短时隐居;拒绝繁琐的聚会,跟好朋友可以聚在一起,各干各的……),她反而开始尝试去做模特、演员、去指导别人表演等等这些“外向”、“抛头露面”的工作——正如书中所说,当满心接纳自己的内向,它就会成为你独特的优势,你力量的源泉。我想,或者可以进一步说,不只是内向,当你满心接纳本来的自己——高矮胖瘦、活泼安静、张扬内敛——你都会找到你生命力的本源,坦然淡定,不再为自己抱歉。不再为谁贴标签。
下次再不得已去参加哪个聚会时,我想,我一定能在热闹的人群中找到某个心不在焉的人,然后心头一乐:嘿,这家伙也想设法逃走呢!
个人读后感15假期里,总少不了一本好书的陪伴。读一本好书,就好比交了一个好朋友,认识了一位好老师一样。
在新华书店我买下这本书。淡紫色的封面,“每个人都要说再见”几个醒目大字用金色的字体印在书的上面,闪闪发亮。一个留着齐肩短发,头发上扎着两颗金色星星,身着红色连衣裙的小女孩站在书的正中间,手里还抱着一只可爱的小黑狗呢!
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仿佛进入了一个奇妙的梦幻世界。在那里我结识了被儿女们像包袱一样推来送去但依然乐观开朗、慈祥睿智的外婆老姜茶;结识了在学校里是受气包,在老师家长眼里是问题小孩的小姜片苏婷宝;结识了斯文和气的通迅录先生方扑满爷爷;结识了喜欢钻研菜谱,做创意美食的胖大厨七厘伯伯;结识了喜欢嗑瓜子的可爱小黑狗;结识了拥有神奇声音的配音家吼爷爷;慢慢地我仿佛与书中的人物融为一体:为老姜茶被儿女像包袱一样推来推去而悲愤,为苏婷宝在学校受尽同学欺负和嘲笑而愤慨,为家吼爷爷的去世而伤心,为苏婷宝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得到老师与同学的理解而喜悦,为老姜茶和苏宝婷在快乐老家的那一段幸福生活而高兴,为苏宝婷的妈妈强迫老姜茶扮成精神病人欺骗老师而愤怒。
时间过得飞快,这本书我已经看完了,关上书,心里有千百种滋味。我很喜欢故事最后苏宝婷想到有一天要和老姜茶分开,老姜茶说的最后一段话:“照样读书,照样生活啊,照样和同学吵架了又和好啊,照样哭啊,笑啊,唱歌啊,吃好吃的东西啊,只不过多了一种东西——叫想念!”是呀,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那就把人生比作一场宴席吧,虽然每个人都要说再见,宴席终归要散,但是你有没有体验这宴席中的乐趣呢?有没有珍惜这宴席中的欢声笑语呢?从现在开始,珍惜身边的每一刻吧,珍惜父母的唠叨,珍惜每一次旅行,珍惜每一次全家团圆,珍惜每一次和朋友的嬉闹,珍惜这些平凡的小事,也许有一天这些都将不复存在,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那么就从现在开始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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