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喊读后感

时间:2026-10-08 14:31:10
呐喊读后感通用15篇

呐喊读后感通用15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呐喊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呐喊读后感1

作品描写了单四嫂子丧夫之后,恪守妇道,把儿子看做自己的希望。三岁的儿子宝儿得了病,单四嫂子为他四处求医,盼望着“明天”宝儿的病就能好,在宝儿垂死之际,单四嫂子心乱如麻的时候,红鼻子老拱和蓝皮阿五却在咸亨酒店里喝着酒唱小调,打她的歪主意;何小仙面对着急的单四嫂的求医却显出一副慢条斯理,不紧不慢的样子。而同是妇女,似乎有同情心的王九妈,也终于被证实并非出于真情。“有古风”的人们,在办丧事时,凡动过手,开过口的人都吃了单四嫂子一顿饭,对她无异于雪上加霜,而明天,等着单四嫂子的又是什么?

《明天》是鲁迅着力反映妇女悲惨命运的小说之一,通过对寡妇单四嫂子痛失独子描写,展示了一副令人震悚的中国妇女孤立无助的图景,同时抨击了黑暗社会的吃人本质和没落社会中人们的无情和冷漠。作者虽然没有明说,实际上却通过种种迹向,把一个残酷的世界,摆在了读者面前——美的事物被毁灭,丑的事物甚嚣尘上,而众人对此漠然处之。这里美的事物实质正是被丑的事物的冷漠所杀。

小说以写鲁镇上的一些古风开头,不上一更,大家都关门睡觉了,夜半三更没睡、的只有两家——咸亨酒店和单四嫂子家。酒店做的是服务生意,按其职业性质,理应日落而作,日出而熄。唯这单四嫂子,夫丧子幼,只能靠纺纱来维生,日出而作,日落而续。所以,只有她家的灯光是突兀的,其它的门都关上了,唯她例外。这一强烈对比的写法,有力地反映出了鲁迅生活的时期那特定社会环境下的凄象。

邻里人之间的冷漠与麻木、对贫弱者的袖手旁观,不仅仅是在小说所写的年代,直至今天,所谓文明进步的社会,这种现象仍然存在。公交车上面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很少有人主动让座,老人摔跤后,没有人敢主动去帮助??我们的生活条件是进步了,但是人们的素质呢?还有多少人可以向雷锋一样做好事不留名,大公无私?从小我们在学校学习着要争当做好人做好事,可是,面对着当今社会的现实时,我们感到的是迷茫,一直向往的,被歌颂的精神,到了真正应该去做好事的时候却要左顾右盼,不知道该不该做,难道这是教育的错误吗?是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与麻木、对贫弱者的袖手旁观罢了。

那些腰缠万贯的人,似乎很少有真正出于善心而向贫弱者布施的,鲁迅的时代是这样,现在还是这样。咸亨酒店的掌柜和食客们,他们更多地愿意把闲钱花在吃喝玩乐上,而对贫弱者的救助却不生一念。在帮办单四嫂子的儿子丧事时,他们银两照收,全不顾一个贫弱者的生死存亡。为了治好儿子的病,用尽了所有办法,最后寄希望于何医生,作为救死扶伤的医生,视贫弱者的生命如草芥,最后没能挽救宝儿的小生命。何医生、贾家药店和单四嫂,何医生开的药,一定要到贾家药店才卖得到,正正是一个三角点关系,这是不折不扣的为富不仁。

儿子死了,一直相信明天一切会好起来单四嫂,等待她的明天会是怎样?《明天》让我们看到了过去人们的冷漠,也给今天的我们带来了反思。

呐喊读后感2

很奇怪,這本书看到一半的時候我就想动笔写观后感了。因为我觉得看不懂,当然不是真的看不懂,是感觉里面所包含的内容,所要表达的主题我似乎一无所知。

首先,這本小説是以第一人称“我”来叙述的,几乎大部分句子的主语都是我。然而,“我”在书中的地位是怎样的呢?实际上,“我”是一个角度,只负责叙述,大部分的情节都是“我”周围所发生的事。説白了,“我”就是个随波逐流的人,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更无法左右小説的发展。第一次发现,看小説的時候就像有个人坐在你的面前,没有丝毫语气的高低起伏,感情的波澜曲折,就像一台机器在向你陈述着什么。其次,小説没有一条明确的线索走下来,没有一个大的主要事件作为全书的贯穿。四个章节之间是主人公成长里的一段時间的横向展开。从家庭亲情到伙伴友情,还夹杂着大人之间説不清、道不明的类似“爱情”的东西,甚至还有青春期的迷惘和童年细丝入微、時刻变化的小小心思,种种种种。

老实説,一开始我对這本书的期待是很高的。。因为之前读余华的作品,我眼里是含着泪的。真的,是毫不夸张的説。第一次读《活着》的時候,我心里一直在问自己一个问题:怎么会有這样的作家?你要想是让我哭,就放肆的给我煽情,让我稀里哗啦的哭个痛快。你若想是让我深层次的去领悟,就客观的冷静叙述,让我波澜不惊的细细品味。可他,往往在最煽情的時候来句讽刺至极的话,最质朴的時候来句发自内心的感叹。于是,顺理成章的,我以为這本书会一如既往的让我有如此的感触。在心底,我期待万千,因为除了他,我还没遇到过能让我在课堂上全神贯注的去看,难得的抬起头双手捂住自己的脸,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的作家。

就像是上瘾了,被這种复杂的感动感染过以后,一次一次,人就是很贱的动物。是的,我就是被震撼了,就像一次一次的在触碰禁忌底线,他不是一般的作家,這才是他的风格。

然而,這本书没有让我想哭,甚至连那种冲动也只是短暂的出现过一次。是我期待太高?还是我习惯了他的這种风格,麻木了?或者是這是他早期的一本作品,那時的他文笔还不够老练,不够成熟?

我想都有。但這本书之所以能打动我的地方在于:余华准确客观的笔触,描绘了许多现在似曾相识的现象。诸如早恋、出轨、不孝、背叛等。余华从不去回避這些话题,這让我想到了前段時间看的蒋勋《孤独六讲》里所阐述的思想:谁不是有七情六欲的人,为什么人们总是在隐藏,让自己看起来更符合社会传统价值取向。而往往忽略的本质却是,這其实是让我们变得更加孤独。

用句矫情的话来説:只要你站在我身后,我愿意为你背叛全世界。

言归正传,回过头来,看题目:在细雨中呼喊。细雨究竟指的是什么呢?童年的不幸,一路的坎坷,是“我”的?更多的是他人的,繁衍开来讲,是整个社会的。所以,如我一开始所説的,我没看懂。承载了似乎太多的东西,有些话,不用多,一句,拿出来,细细摩挲,就是深深的感悟。

呐喊读后感3

《呐喊》是鲁迅先生写的一本小说集。他为了唤醒愚昧无知的中国人,便弃医从文,写了许多著名小说,并收集在《呐喊》里。

《狂人日记》是我印象最深的一篇小说,它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白话小说。所谓日记,就是一个人,得了“迫害狂”之类的狂病,在得病期间写的日记。自然,日记中语无伦次,狂人的所见所闻都被他认为是吃人。鲁迅先生想借狂人的口吻,来反映封建社会这所谓“吃人”的本质。

鲁迅先生文笔精妙,因而文中有许多地方值得回味。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这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名义上是提倡孔子的“仁义道德”一大套真 ……此处隐藏11546个字……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

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

这是中年闰土的形象,非常穷困,身上只有一件极薄的棉衣。农民的日子越来越难过,社会的压迫,让这些本身就穷苦的农民变得更穷苦,日子更难过。20年的劳苦生活让那原本可爱的、充满活力的、和鲁迅称兄道弟的闰土消失了。少年闰土和中年闰土的描写形成了很大的对比,称呼从“迅哥儿”变成了“老爷”,更是让人觉得心酸,并为闰土感到悲哀。从闰土这个活生生的实例来批判封建社会对劳动人民的迫害,榨取劳动人民的血汗,封建礼教对劳动人民精神的摧残!

呐喊读后感14

“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揭出痛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为新文化运动“呐喊”助威,“慰藉那在寂寞里奔跑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鲁迅先生在“呐喊”,“呐喊”这腐朽的封建制度,“呐喊”这新文化运动,“呐喊”这整个民族。

鲁迅同样也在“呐喊”着“一件小事”,一件对“我”有深远意义的小事,一件在那个社会让我难忘的小事。虽没有《狂人日记》、《阿q正传》那么脍炙人口,但却是最震撼我的《一件小事》。

《一件小事》的主人公是一位人力车夫,拉着“我”在北风中前行,忽而车把上带着一个人,慢慢地倒下,不想多事的“我”忙叫车夫赶路,车夫却并未理会,忙搀着老人走向巡警分处所。这件事即使是放到现在,仍然是令人敬重的,更何况在当时那个病态的社会呢?一位人力车夫,毫无身份地位的一个人,为生活卖命的一个人,却有着那个时代最珍贵的品质,就连“我”也觉得惭愧,每每想起此事,便会激励“我”。

我并不想说那些阿q、孔乙己等一批典型的人物形象,他们是腐败、丑陋的。仅仅是《一件小事》,却让我领悟到人生珍贵的爱——一种发自内心对他人的关爱。

一件小事,却可以反映出高贵的品质。古人常说: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无论多么小的事,它总有发生的意义;无论多么小的事,它也可以体现出一个人的品质。

这是一件小事,过去爷爷天天在做,现在爸爸在做,将来我会去做。这件小事就是记账。一本泛黄的旧记事本,透着一股独特的木香记录着家里的每一笔开支。没有多么优雅的字体,只是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但我却当作最珍贵的东西。每每看见桌前,爷爷伏案提笔的情景,我总忍不住上前瞧瞧。“二毛钱的火柴,五毛钱的豆腐——————”无论多么小的开支,爷爷都记着。这是一件小事,爷爷每天都要做的一件小事,事虽然小但也需要坚持。冬天冷得让人不寒而栗,双手露在外面冰冷的,爷爷仍旧在写。“明天再写吧,天太冷了,爷爷。”“不,今天的事必须写完,不能拖。”爷爷就是这样,今日事今日毕,从不拖拉。

这本记账本跟了爷爷好多年了,里面从来没有少写或漏写。现在,它在老爸的手中,虽然换了主人,换了笔迹,换了内容,但爸爸和爷爷一样天天都在完成这件小事。

这只是一件小事,但我却看到了爷爷和爸爸身上勤俭节约的品质。每每干活时划破了衣服,爷爷总会叫奶奶再补一补,因此爷爷没几件好衣服,大多数都有补过的痕迹。爷爷不愿乱花钱,总说:“能穿就好。”爸爸亦是如此。小病小感冒,总不乱打针吃药,只当严重时,才会花钱去医院。从小爸爸就教育我,不可以浪费粮食,不可以乱花钱,现在,我懂得了这是一种美德,爷爷和爸爸传下的美德。

没错,这是一件小事,这只是一件小事,或许你觉得它微不足道,不值一提,但不可否认的是它是一种精神,是一种美德。是啊,人人都可以做,人人都能做,但真正实际上你做到了吗?

其实小时并不“小”,当你做了一件小事时,你收获到了人生中一个大的果实!

呐喊读后感15

鲁迅先生是我一直都挺崇拜,挺欣赏的文学家,他的每一篇作品我都读过,每一次读都有不同的感觉,不同的收获。

但我最喜欢看的还是鲁迅的小说,我感觉他的小说很真实,批判了当时旧社会的丑陋面目。

《孔乙已》是我在《呐喊》中比较喜欢的一篇,可能是这篇学生,所以对这篇所有的细节都比较了解。我第一次读这篇是在初中课堂上,那时老师让我们自己先读,当时,我读得很认真,因为我对这篇挺感兴趣的,因为是鲁迅写的。当时读得不太懂,听老师分析后,感觉明白了很多。

孔乙已一个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读书人,在黑暗的社会里,他唯唯喏喏她活着,他一生都在寻求功名,一直考,一直考,可都考不上,在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中,他成了一个行尺走肉,一个麻木而不任的人,正像他所说的“窃”书不为“偷”,因此在一些丑恶的人心中成了一个“小偷”,可在孔乙已的心中,他并不这么想,在与他同龄中,只要是见到他,除了笑,没有话讲,因此只好向孩说话,他也只有在孩子面前,他才会有受到蔑视的笑,后来有人说他又去偷书,结果被打断了腿,当他再一次来到客栈时,讽刺的笑声就没有停过,此时的孔乙已更偈一个行shi走肉,只靠着两只手来行走,终于,在人们的笑声中,消失了。过了几年,终于没有再见孔乙已,有人说的已经死了。

这就是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的结果,给人无尽的思考与想象到底孔乙已这个人物时,运用了大量的手法,在人物外貌,动作,语言上都有很多的描写介绍。作者笔墨越多,所想表达的人物形象越明显。

我觉得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用意有两点,一对封建社会制度的抨击,作者在每一篇小说里,运用了不同的手法,将现在的人物与过去的形成鲜明的对比,再对周围人物的形象描写介绍,以及周围的环境的描写介绍,有力地反映了当时旧社会的封建统治制度,但在另一方面,我觉得隐隐约约可以看得出作者对祖国的热爱,希望在他文字的激励下,人们能够奋发有前,能够从麻木不仁中清醒过来,使这个社会能振作起来,这是他一种爱国的表现,他并没有去用语言激励人们,而是用文字,在文字的背后是他一颗爱国的心。也许他的文字并没有激励到每一个人,但不可否认,还是有一部分人,还有一些知识文化的人都能在他文字的激励下而清醒觉悟过来。

现在,有许多文章,作品都表达了爱国之情,但我比较情有独钟,只喜欢鲁迅先生的,因为他朴实而强有力的文字中,人们看到了当时丑恶的面目,我觉得孔乙已那篇比较明显,通过对孔乙已人物形象的描写介绍,从颓废,每一个文字,从直接到间接,从明显到不明显,让读者真实地看到了像孔乙已那类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知识分子的从善良、爱面子的人转变成颓废,麻木不仁封建的人。

这样的文章没有用华丽的文字,但字字都像利刀像一样直插人心,这就是我喜欢鲁迅先生的原因,他的爱国情怀激励着我要努力学习,长大后为祖国作出献,这也就是我爱国的表现。

所以大家一起来《呐喊》吧!为我们赖以生存的中国来呐喊吧,作为学生,要好好学习,作为工作,要好好工作,大家都尽一份力,使我们国家更家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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