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协议书

时间:2026-09-06 09:21:07
出资协议书

出资协议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写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出资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出资协议书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 自愿出资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 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 市 区 路 号 楼(房)。

三、公司股东共 个,其中自然人 个,企业法人 个,社会团体 个, 事业法人 个,国家授权的部门 个。分别为: ( ),现住 ,身份证号码 。

( )公司,住所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 )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 。

( )团体法人编号为 。

(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

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 )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 万元。

( )出资( )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

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 万元。

五、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

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 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 、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在公司预先核准登记后 天内,依照法律法规完成对实物 、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作价评估以及财产权的转移。

六、 转让出资和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股东向另一股东转让出资时应通知其他股东,向股东外的组织、个人等转让出资应得到公司过半数的股东的同意, 股东不同意的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公司可在法定最低出资额内变更注册资本。

七、 组织管理体制

公司成立后,不设董事会,由 担任执行董事,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公司成立后,由 担任总经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公司成立后,不设监事会,由 担任监事,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 公司的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后,由 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工作负管理、领导责任,对公司股东会负责,接受执行董事、总经理领导,接受监事监督。

九、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依据其出资比例行使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依据其出资比例享受公司的分红以及亏损。

十、股东未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责令其及时补足,未能补足或不与补足的,依据其实际出资重新确定出资比例,同时应要求其赔偿因为其违约导致其他股东的损失,并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承担办法为:支付违约金 元。

十一、全体股东同意指定 (指股东)为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业务的公司派员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办理登记手续。

十二、申请设立公司过程中各种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在公司成立后予以报销,列为成本支出。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三、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四、 不可抗力

任何一股东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东,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十五、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各股东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股东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经各股东签字后生效,协议期限为 。

本协议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

股东签名、盖章:

签订协议地点:

签订协议时间:

出资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为了繁荣市场,搞活经济,增加收入,甲乙双方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合作投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内容及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出资,投资经营_____,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乙方全权委托甲方负责该项目的经营管理,乙方对经营情况有知晓以及监督的权利。

第二条 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1、甲方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2、乙方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第四条 盈余分配

双方同意,投资盈余按年结算,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1、投资第一年,无论盈亏,甲方承诺支付乙方投资收益人民币__________元。

2、项目利润按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包括第一年项目利润)。

第五条 出资的转让

任意一方转让自己出资的,应提前_____日告知对方,另一方享有优先受让权。

第六条 合作关系的解除

1、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双方合作关系自动解除,甲乙双方按各自投资比例进行清算。如需继续合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任意一方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如需解除合作关系,应提前3个月通知另一方,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项目持续两年亏损,乙方有权单方撤回全部投资(人民币___ ……此处隐藏11451个字……立即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七条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苏州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章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三十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保证人和协议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出资协议书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遵守平等自愿的原则,全体出资人订立本协议,组建***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一、公司名称、地址和性质

1、公司名称为: .简称“ ”,英文: 简称: 。

2、公司地址:***省西宁市XX区XX路XX号

3、公司的一切活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4、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二、公司主营业务范围。

三、公司的发展方向。

四、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1、注册资本:亿元人民币

2、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3、股东、出资额和股权设置:。

4、出资人须按上述股权比例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

5、出资人签署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缴清出资额,逾期未缴者,视为放弃出资人权利。出资人全部缴纳出资后,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

6、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五、公司出资人

1、公司的出资人是公司的所有者,按照股权比例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承担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出资人的权利是:

(1)根据其股权比例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的权利;

(3)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股份;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8)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3、出资人的义务是:

(1)依其所认购的出资比例和入股方式缴纳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3)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5)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4、出资人退股,在公司设立前,应提前十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经筹备工作组同意,并报经出资人大会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公司设立后,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股权转让相关条款执行。

5、出资人有下列情形时,经筹备工作组同意,并经出资人会议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所持公司股东权益份额的一部分被人民法院判决没收;

(3)有意违背章程的规定或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

(4)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

(5)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上述原因丧失出资人资格,由出资人会议决定并处分其股东权益,价款归原出资人所有;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六、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 人,其中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非外部董事及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待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 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名。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 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七、出资人声明和保证

本出资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出资人各方均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的法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出资人各方的出资均为各出资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出资人承诺,出资人出资的资产没有任何瑕疵、限制或负担。

3、出资人各方向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八、保密条款

1、各方对因设立公司而获悉的公司及其他各方的秘密(以下称有关秘

密)负有保密责任,除非中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征得有关各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有关秘密泄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有关秘密成为公开信息时止。

2、本条所称有关秘密系指对公司及本协议之任何一方的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且未公开披露的任何信息、消息、情报等,各方可以书面形式确定有关秘密的范围和内容。

九、补充与变更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遇有客观情势发生变化而需要修改本协议有关条款时,应经各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

3、不同意变更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退出本协议,但因其过错而给其他各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适用法律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未作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其他后继立法,除非另有明文规定或各方以书面确认,对本协议无追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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