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协议书

工程质量协议书
在现在社会,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质量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质量协议书1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竣工后回访制度
1、乙方所完成的工程,在通过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后,在质量保修期内,应主动向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项目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工程使用过程回访,知晓自己所承担施工的工程存在哪些质量缺陷,便于双方总结经验,在以后的工程施工中得以解决提高。
2、回访时间为质量保修期开始后每______月回访一次,直至质量保修期届满。
3、回访对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或者甲方委托的项目物业管理公司。
二、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甲方责任。
三、质量保修期
保修期限为壹______年,实际的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四、质量保修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金按本工程结算总价的 %计取。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保期满壹且乙方在质保期内正常履行义务后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无息退还。
六、质量保修责任
1、保修期内凡属乙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维修、更换;如因甲方使用不当或保养不善引起的故障或设备损坏,乙方负责有偿维修(只收取材料费,不收取人工费)。
2、保修期内更换的配件必须是原厂商生产的新配件,换下的配件属于乙方的财产,更换上去的配件则成为甲方的财产。
3、在保修期内,一般情况下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事故通知后的48小时内派人进行维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发生下列情况时,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违约赔偿金、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直接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在5日内补足,并补足原有的质量保修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派人修理或在合理期限内无法修复;
(2)乙方对同一部位经两次维修仍未修复的
5、质保期内如出现设备、材料更换情况,则所更换设备、材料的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6、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质量问题引发的任何安全事故问题,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若因乙方拖延,推诿而导致业主一切损失的,或因此造成甲方(或负责管理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时,而相关质保金总额又不足以支付的,甲方(或负责管理该项目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向乙方追索,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乙方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的验收签字。
9、以上保修期保修回访记录,以及乙方是否履行保修责任,最终以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签字认可为准,若无业主和甲方(或物业公司)签字,甲方将拒付应付的保修金。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质量协议书2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并参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2、质量保修期
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具体详见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要求
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3.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
4.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其他
5.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5.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协议书3甲方: ……此处隐藏11044个字……回定金。勘察工作开工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勘察经费的_________%;全部勘察工程结束后,乙方按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交勘察报告书和图纸,并进行工程结算,甲方提取资料后_________日内,应按实际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费。勘察费用的支付均由建设银行办理托收承付。
2、属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质条件复杂,技术要求高,勘察手段超过现行规范,特别重大、紧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别小的工程等)的收费办法,原则上按勘测工程总价加收_________%的勘察费。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勘察工期顺延,因甲方责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勘察工期顺延。
2、甲方超过协议规定的时间交付勘察费或定金,应按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勘察,并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承担经济和技术责任,甲方可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少或不付勘察设计费。
2、乙方如勘察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由于乙方的责任延迟提供勘察文件,时间达_________天以上的,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工程勘察费总价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纠纷的处理
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协议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它
_________。
本协议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验收后失效。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协议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__
勘察单位(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工程质量协议书15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郑东建材家居城xxx工程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1.1.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2.凡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承包人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承包人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承包人责任,但是经由双方协商由承包人施工的,承包人应配合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上工程通过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发包人,双方在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2年
3、质量保修责任
3.1.保修期头三个月内,承包人应派出足够的维修和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承包人维修负责人每天与发包人工程部及相关部门主动联系一次,在发包人维修备案本上签到。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此后应在发包人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承包人联系电话:发包人通知时间以电信部门记录为准,一次接通或三次无人接听或接不通视为发包人已通知承包人(发包人电话通知时间8:00~18:00之间)。承包人如更改电话,必须提前3天加盖公司公章书面通知发包人。
3.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3.承包人未能及时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发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承包人同意发包人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同意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及发包人加收管理费(修复及赔偿费的15%)可以从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承包人的任何应负的责任。
3.4.承包人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全部责任、费用及甲放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授权发包人全权代表承包人与相关业主进行谈判,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通知有关费用的3天内向发包人支付,否则发包人加15%的违约金从保修金中扣除,并要求承包人补充保修金。
3.5.承包人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后取得业主和发包人的验收签字,所维修项目如在六个月内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仍然由承包人保修。
3.6.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7.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在保修期2年后,保修期维修较少或业主投诉少,监理工程师、物业管理单位及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无异议后14天内即与承包人办理保修款支付。在保修期内,如果维修次数,业主投诉较多,保修金五年以后酌情结算,保修金结算后,承包人仍应继续完成2款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的保修工作。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两份,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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