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承诺书

建设单位承诺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承诺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承诺书仅是一方的声明及义务性的认可,其法律效力与合同是不同的。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承诺书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设单位承诺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建设单位承诺书1(建设单位名称)作为 (建设工程名称)的建设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在工程中应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阻燃产品应是经国家检测合格且取得阻燃制品标识的产品。装修材料及消防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国家《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xx)规定需要进行见证取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依法应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六、依法应当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组织施工;未经验收或者
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在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或二次装修,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七、督促各施工单位成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配备必须的灭火器材,定期组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防止施工期间发生火灾;
八、工程竣工后,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进行消防初验,并委托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本工程消防设施进行检测。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 章)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消防质量设计单位承诺书
(设计单位名称)
作为 (建设工程名称)的消防设计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工程设计,不越级或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挂靠、卖图签等违法承接、转包、分包工程的消防设计;
二、推行设计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建立设计质量责任制,健全并落实消防设计质量自审制度,严格履行自审小组的管理职责,确保工程的消防设计质量;
三、根据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设计;
四、对图纸审查机构提出的设计修改意见及时作出修改,不擅自修改已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同意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对确需修改的消防设计,应及时告知建设单位重新向原审批的公安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五、在设计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六、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字确认。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盖 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承诺书2工 程 名 称:xxx
施 工 地 点:xxxxx
施 工 单 位:xxxxx
为严格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造价的管理,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严把工程质量关,保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以下条款,施工单位要严格遵照执行。
一、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开工报告、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生产部、安监部、中心分管领导同意并报经理批准后方可开工。
二、工程施工中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中的要求搞好现场的安全工作,若出现不按措施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有权立即停止施工,限期整改,经有关人员现场检查直至合格后,方可复工。
三、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相关单位颁发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
四、进入水池、泵房等五管要害部位,须持有中心开具的介绍信。(介绍信要注明进入事由、进入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现场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五、工程施工中存在废旧物资回收时,由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并如数交回建设单位,中心物资供应部负责统一回收。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处置。
六、施工方现场安全负责人有责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把关,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七、队组工地代表有权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否则有权停止其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八、以上事宜由双方认可后,签字盖章生效。
施 工 单 位:
建 设 单 位:
现场施工负责人:
工地代表:
联系方式:
xx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xx年1月15日
建设单位承诺书3本人受 单位(法定代表人 )授权,担任 工程项目的建设项目负责人,对该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实施组织管理。本人承诺如下:
1、依法对工程建设活动履行业主职责,执行国家和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标准,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和保护环境责任。
2、将安全生产和保护环境纳入工程项目管理总体方案,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和制度,全面实施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依法承担相应的施工安全责任。
3、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实行总承包负责制,不将工程肢解发包。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施工安全措施资料备案时,将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一次性存入规定的银行专用帐户,保证安全 ……此处隐藏5720个字……/p>
2、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办理项目选址、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项目施工图审查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合同备案、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含依法分项发包工程)后方开工建设。
3、依法发包。遵守有关工程发包、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及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监理等单位,对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招标,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不强迫承包方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工程中标后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对项目开工后有依法分项发包的工程,及时办理安全监督手续。
4、委派建设单位负责人代表本单位严格落实建设方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5、不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
注: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在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报安全监督机构备案;一份由建设单位收集管理。
建设单位承诺书141.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加强质量责任追究,落实建设各方质量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呼和浩特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2.凡参与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质量责任的人员,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均应签署本承诺书。根据分包合同,桩基、钢结构、建筑幕墙、门窗、外墙保温等工程施工企业不再另行签订,施工总承包商及其质量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各申报单位对所签署承诺书的真实性负责。
3.施工中需要变更的质量责任人员,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并在本承诺书中明确记录。
4.本承诺书一式四份,参与施工的责任单位留存一份;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应当向质量监督机构提交一份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向备案机关提交副本;一份随工程技术档案一并报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5.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参与施工的各方责任单位及其质量责任人员应严格按照本承诺书的内容认真履行职责,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施工单位质量负责人信息登记表
建设单位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函
我单位及本工程项目经理承诺在本工程施工期间认真履行以下相应职责,并依法承担终身质量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认真履行相应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二)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承包工程后,应当依法签订合同,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三)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随意分包。不得将所有承包工程肢解后全部分包或以分包的名义分包他人。
(四)建设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规定,并保证所有人员履行值班职责。
(五)严格按照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公章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或偷工减料。施工中使用的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本工程。当无法正常施工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手续。
(六)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做好自检和互检工作,移交检查和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和记录;隐蔽工程隐蔽前,及时通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严格工艺管理,每道工序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保护成品。
(七)确保施工中形成的工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签字手续齐全,并及时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建设单位备案。
(八)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或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负责修复。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九)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项目经理(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
日期:
建设单位承诺书15我作为xx浚县卫溪社区城市棚改房项目xx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扬尘防治工作做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认真贯彻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扬尘治理责任,全面加强本项目施工扬尘控制与管理。
二、加强对扬尘工作防治的领导,建立本项目扬尘治理责任制,明确项目领导班子、相关人员及各分包单位的扬尘防治责任,并严格检查考核,确保扬尘治理任务、责任落到实处。
三、根据本项目可能发生的扬尘情况,组织编制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四、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扬尘治理公示监督牌,标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工期、项目经理、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施工现场“三员”必须24小时轮流值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配备洒水设备,配备现场保洁员,专门负责现场洒水降尘和扬尘垃圾清扫,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整洁。
六、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杜绝现场搅拌,杜绝现场焚烧各种废弃物。
七、工程外脚手架外侧按标准要求进行密目网全封闭,楼层内建筑垃圾采用洒水降尘清理,清理后垃圾用代装或容器装后使用垂直升降机械运送地面垃圾堆放点,现场建筑垃圾集中存放,封闭管理。
八、严格执行重污染天管控措施,在封土期间不进行拆除作业、土方开挖、回填及清运作业。
九、自觉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十、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工作标准和要求,切实做到7个百分之百。
一是施工现场100%按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档,确保围档严密、坚固、美观,高度符合标准要求。
二是施工现场道路路面100%进行硬化,及时进行道路洒水降尘及清扫。
三是工地出入口100%安装车辆冲洒装置,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洒干净,确保不得带泥上路。
四是工程拆除及土方开挖、垃圾装卸实施100%洒水压尘。
五是施工现场的土方、建筑垃圾及石灰、水泥、砂土等其他散碎性材料100%覆盖严密。
六是委托清运施工现场渣土(含泥浆)及建筑垃圾车辆100%为封闭(密闭)式合法正规车辆,确保不沿路洒漏。
七是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点、污染指数监控率及出入口出场车辆冲洗监控率100%。
以上承诺,确保全面落实,如有违反,愿接受一切处理。
承诺人所在单位(公章):
承诺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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